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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怎么办理?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怎么办理?

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定义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或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企业从事该方面服务就需要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按照业务类型不同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经营性是指企业有偿向上网用户提供药品或医疗器械等相关信息内容的行为;非经营性是指企业无偿向上网用户提供药品或医疗器械等相关信息内容的行为。


二、哪些业务需要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

从事互联网医疗、网上销售药品或医疗器械、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等经营业务的企业需要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

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办理条件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2、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3、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申请应当以一个网站为基本单元;

4、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5、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6、企业出资者及经营者近三年内无犯罪记录;

7、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及资格的技术人员。

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办理材料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4、网站栏目设置说明

5、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6、(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7、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者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8、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9、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10、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11、凡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企业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五、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办理时间及部门

办理时间:受理后20工作日

办理部门:各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六、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省局政务受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省局政务受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规定的,发给受理通知书,并将申请材料移交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处;不符合规定的,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批,批准的,制作《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移交省局政务受理部门;不予批准的,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移交省局政务受理部门;

3、省局政务受理部门收到材料后,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并发放《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温馨提示:未取得或者超出有效期使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其停止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情节严重的,移送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